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便捷,出国留学网社会工作者考试频道为您搜集整理了2017年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通知,希望对您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提供帮助!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民政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17日下午、18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请各地严格按照《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